
風門自動控制系統
1. 用途:風門自動控制系統使用于單扇或雙扇、行人、行車或人車共用風門等設施處全自動控制,可控制兩道或三道風門。本系統能在不改變現有風門設施結構情況下安裝使用。設備安裝后,風門能滿足反風要求,在礦井停電情況下可靠人力開閉風門,安裝方便,動作靈活。
2. 防爆型式:裝置為隔爆兼本質安全型,防爆標志:“Exd[ib]I Mb”。
3. 使用環境:
a) 海拔高度不超過2000m;
b) 周圍環境溫度:-10℃~40℃,
c) 平均相對濕度:不大于95%RH(+25℃);
d) 煤礦井下有甲烷和煤塵爆炸性混合物,但無破壞絕緣的腐蝕性氣體的場合;
e) 在無滴水及其它液體侵入的地方;
f) 在無顯著震動及沖擊的地方;
g) 環境噪聲:≤75dB(A)。
4. 貯運條件:
a) 溫度條件:-40℃~60℃;
b) 環境平均相對濕度:不大于95%RH(+25℃);
c) 振動:裝置中組成設備須符合各自產品標準中有關振動的要求;
d) 沖擊:裝置中組成設備須符合各自產品標準中有關沖擊的要求。